一、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和工会的重点工作,在上级工会女工部的指导和工会主席的领导下,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爱岗、爱校教育,努力提高女教职工自身素质。
二、负责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社会和家庭方面的权利。
三、团结带领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配合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做贡献。
四、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五、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女教职工情况,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和呼声,尽力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
六、认真贯彻工会工作精神,做好女教职工互助基金管理和使用工作。
七、举办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活动,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八、配合做好有关“三八红旗手”及“巾帼文明岗”等评比工作。
九、结合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把维护职能和服务职能有效的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女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十、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工会有关方面工作。完成学校领导、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