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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会工作总结及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宣传部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5:30 点击数:

基层工会:

2023年,学校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工会职责,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推进学校“三大工程”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与新一届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班子谈话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省总工会十五大以及市总工会二十大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激发创造性,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上级工会文件精神,校工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工会工作总结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会工作总结

各基层工会应围绕本年度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在强化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深化改革创新,履行维权服务职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教职工生活品质,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建功新时代等方面,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按照“重实绩、重创新、重质量、重效果”的原则,从“主要工作、工作特色和工作难点与建议”等三个方面进行总结。工作总结要求重点突出,语言简洁,数据翔实,力求反映出本单位工会工作在本年度的特色、创新与进步。

二、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包括先进基层工会、先进职工小家和先进工会小组。

(二)先进个人

包括优秀基层工会主席、优秀基层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

三、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工会:各基层工会;

2.先进职工小家:各基层工会职工小家;

3.先进工会小组:各基层工会下设的工会小组或基层分工会;

4.优秀基层工会主席:各基层工会主席;

5.优秀基层工会干部:专兼职工会干部;

6.工会积极分子:学校在编在岗且已入会的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基层工会:10个;

2.先进职工小家:10个;

3.先进工会小组:校工会根据相关比例下拨名额至各基层工会(名额分配详见附件7);

4.优秀基层工会主席:10人;

5.优秀基层工会干部:20人;

6.工会积极分子:由校工会根据相关比例下拨名额至各基层工会(名额分配详见附件7);

7.学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青年教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各教职工社团协会,以及在教代会提案征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会积极分子若干名(不占各基层工会的表彰名额)。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工会”条件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国工会十八大会议精神,能够做到以忠诚可靠赓续政治本色,以劳动创造担当使命任务,以过硬本领展现时代风采,以团结奋斗弘扬崇高品格;

2.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在党政的支持下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成绩突出,群众满意;

3.党政重视工会工作,为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渠道畅通;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认真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院务公开;

4.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积极反应教职工的诉求,努力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

5.组织自身建设良好,党政工密切配合,规章制度健全,工会会员按时缴纳会费,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透明;

6.按时完成校工会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大型活动。

(二)“先进职工小家”条件

1.具备较好的硬件设施。有固定的教职工活动场所,环境舒适温馨,体育建设和文化生活设施配备较为齐全,能够助力教职工科研、教学以及研究生培养等多方面的工作;

2.具备较好的软实力。小家内部和谐温馨,具备“家”的氛围和文化,能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为教职工沟通交流、增进感情、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供良好环境,能有力促进教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提升;

3.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各基层工会有专人负责,活动场所门口需设有“职工小家”门牌或牌匾,活动室内设置公告栏,并将工会班子分工、活动场所管理规定等上墙张贴;

4.小家建设具有特色。发挥学科优势,大力宣传劳模精神,重视人才管理,建立“劳模工作室”“名家工作室”及有学院特色的创新工作。

(三)“先进工会小组”条件

1.思政引领有方法。能积极做好本工会小组会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思想情况,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发展;

2.民主管理有成效。做好工会小组工作,积极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3.文体活动有热情。积极开展各项工会活动,组织会员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服务职工有真心。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能够将会员工作及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及时反映院级领导,积极为会员排除解难,工会小组长能够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教职工,得到群众好评。

(四)“优秀基层工会主席”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业务素质过硬。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要求,积极完成好各项工作,工作成效显著。按时组织收缴本单位会员会费,带头履行会员义务,会员满意率高;

3.工作作风过硬。热爱工会事业,甘于奉献,认真倾听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关心、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广大会员的认可和好评;

4.原则上,被评为“先进基层工会”的基层工会主席有资格参评。

(五)“优秀工会干部”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熟练掌握工会业务,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

2.沟通能力良好。热爱工会工作,认真履行基层工会干部工作职责,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会工作成绩显著;

3.热爱工会事业。积极组织、参与各级工会开展的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得到广大会员的认可和好评;

4.真诚服务职工。热心为教职工服务,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受到单位领导和教职工好评。

(六)“工会积极分子”条件

1.关心学校发展。关心学校和工会工作,具有主人翁意识,积极为学校和工会的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2.积极参加活动。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及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或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活动或比赛并取得好成绩;

3.引领作用显著。在工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得到广大教职工好评;

4.群众基础扎实。热心为教职工群众服务,助人为乐,甘于奉献,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五、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按照自下而上推荐的原则进行。先进基层工会、先进职工小家、优秀基层工会主席和优秀工会干部由基层工会申报,待校工会审核后,按照制定的评选标准,组织评选,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先进工会小组和工会积极分子由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校工会下拨的名额推荐报送。

学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青年教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各教职工社团协会,以及在教代会提案征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会积极分子由学校工会根据实际人选征得所在基层工会、党委同意后确认。

(二)相关要求

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总结和评选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将此项工作向所在党委汇报,在征得基层党委同意后认真开展总结和推荐评选工作。推荐评选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评选的原则、程序、条件、标准进行推荐,认真审核被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遵守评选纪律,确保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真正把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群众公认的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原则上,年度内出现违法违纪情况的,一票否决。

六、表彰奖励

学校工会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及奖励。同时校工会优先组织安排职工疗休养等活动,以资鼓励。

七、材料报送相关事宜

各基层工会工作总结字数应控制在2000字左右,同时可做ppt。工作总结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申报表、汇总表(附件1-6)等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PDF文件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uyang1113@jlu.edu.cn(发送时备注报送的单位及联系方式),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6:00。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工会鼎新楼C区531室。

以上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校工会组织宣传部联系。

联 系 人:张馨月 于洋

联系电话:85166322

         13844870599/13944041107

附件:1.吉林大学先进基层工会申报表

     2.吉林大学先进职工小家申报表

     3.吉林大学先进工会小组汇总表

4.吉林大学优秀基层工会主席申报表

5.吉林大学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

6.吉林大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7.2023年度吉林大学先进工会小组和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名额分配表



                           工 会

                                2023年12月12日